近几年,我国投入巨额资金进行城乡电网改造,但旧城区配电线路建设年限较早,建设标准与现代需求相比相对较低,设备老化严重,大量电线如"蜘蛛网"一般悬挂在空中,不仅有碍城市观瞻,还伴随着诸多安全隐患,严重危害着公众的人身安全。在这样的危险环境下,电缆入地呼声不断高涨,政府顺应民情对电缆入地工程进行统一的部署和规划,争取早日实现全国城市电缆入地。
敷设方式如下:
一、直埋敷设
1、同一通路少于6根的35kV及以下电力电缆,在厂区通往远距离辅助设施或城郊等不易有经常性开挖的地段,宜采用直埋;在城镇人行道下较易翻修情况或道路边缘,也可采用直埋。
2、厂区内地下管网较多的地段,可能有熔化金属、高温液体溢出的场所,待开发有较频繁开挖的地方,不宜用直埋。
3、在化学腐蚀或杂散电流腐蚀的土壤范围内,不得采用直埋。
二、穿管敷设
1、在有爆炸危险场所明敷的电缆,露出地坪上需加以保护的电缆,以及地下电缆与公路、铁道交叉时,应采用穿管。
2、地下电缆通过房屋、广场的区段,以及电缆敷设在规划中将作为道路的地段,宜采用穿管。
3、在地下管网较密的工厂区、城市道路狭窄且交通繁忙或道路挖掘困难的通道等电缆数量较多时,可采用穿管。
三、电缆沟敷设
1、在化学腐蚀液体或高温熔化金属溢流的场所,或在载重车辆频繁经过的地段,不得采用电缆沟。
2、经常有工业水溢流、可燃粉尘弥漫的厂房内,不宜采用电缆沟。
3、在厂区、建筑物内地下电缆数量较多但不需要采用隧道,城镇人行道开挖不便且电缆需分期敷设,同时不属于上述情况时,宜采用电缆沟。
4、有防爆、防火要求的明敷电缆,应采用埋砂敷设的电缆沟。
四、隧道敷设
1、同一通道的地下电缆数量多,电缆沟不足以容纳时应采用隧道。
2、同一通道的地下电缆数量较多,且位于有腐蚀性液体或经常有地面水流溢的场所,或含有35kV以上高压电缆以及穿越公路、铁道等地段,宜采用隧道。
3、受城镇地下通道条件限制或交通流量较大的道路下,与较多电缆沿同一路径有非高温的水、气和通讯电缆管线共同配置时,可在公用性隧道中敷设电缆。
任重而道远,电缆入地建设将是一项长期的工作,虽然困难很多,实施过程比较曲折,但是为了城市美好的明天,须在自身城市政府的正确引导与大力支助下,想方设法,拓展筹资渠道的多元化,解决各种难题,确保电缆入地工程能够顺利实施,同时,还应该发挥企业的建设主动性,调动收益者参与的积极性,共同承担起城市电缆入地的历史责任和使命,为将来子孙后代造福,为今日现代化城市亮彩。